陳情案件作業規定|陳情案件處理流程|主任與民有約實施要點|主任與民有約流程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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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申請 二、收件審核: 1.不符申請資格者,駁回 2.符合申請資格者,登錄 三、移請承辦單位先行查明及列席;通知申請人會見日期及地點 四、提具具體意見供主任會見參用 五、會見 六、交辦事項之處理及催辦 七、結案